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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事食品包装制品生产及相关原材料、设备生产与研究的企业、科技单位、大专院校,承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章程并履行义务者,均可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及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上级管理部门审查讨论批准后,方可成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会员。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员单位均享有选择权和被选择权
2、对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工作享有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3、享有参加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4、享有优惠获得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提供的技术经济信息交流汇编材料和出版物的权利;
5、享受协会安排的有关业务的优先权
6、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
2、积极参加、配合协会活动,关心协会工作,执行协会的决议;
3、及时、正确地向协会报送有关经济技术信息资料、专题材料和可供有偿转让的科研成果;
4、在协会内部实行优先、优惠有偿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
5、对非法企业、不合格品生产企业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积极进行取证和举报,由协会负责组织落实和查处;
6、按时交纳会费,承担协会分担的必要的专项活动经费;
7、接待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会员单位进行参观、学习、交流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
凡是对发展食品包装行业做出较大贡献的有关人员(包括有重要贡献的侨胞、港澳同胞),经协会讨论通过,可聘请为协会的名誉职务。
企业会员在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的同时,可以参加或与其它有关协会发生联合关系,但不得有损害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及其他会员利益的行为,否则,将经常务会议讨论表决取消其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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